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马立新介绍,《规划》旨在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项目为契机,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的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力争到2023年6月底,全省90%以上县(市)综合医院和60%以上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发热哨点诊室。
《规划》明确了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龙头作用,全面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综合能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和管理同质化水平,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同时,重点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床位、科室及发热哨点诊室等建设;筑牢村级服务网底,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进医防融合服务,将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医防融合的防病体系;配齐配强基层机构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推进信息化赋能基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均要达到《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80%以上,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优化基层机构运行保障政策。
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
据介绍,《规划》提出了《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标准》,解决了基层机构不具备建设标准化发热门诊的条件、又需要接诊发热患者的矛盾。坚持突出县域统筹,以县域为单位,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提升;首次提出在县域面积大、交通不便捷的涉农县(市、区)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缩小农村地区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半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不健全的问题,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坚持推进医防协同,注重统筹提升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