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田亚男警长一行四人来市人民医院督查生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梁超、市人民医院院长秦鹏、副院长王芳陪同检查。
省督导组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指标》及相关要求,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室活动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样本管理、消毒灭菌实验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和意外事故处置、人员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督导组高度评价了我院生物安全工作,指出我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在制度建设、设计布局、安全防护、操作流程等方面均符合省市级生物安全要求。
此次检查提高了我院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了实验室活动开展和技术执行,加强了实验室菌种及感染性样本管理落实。下步,市人民医院将持续抓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围绕规范微生物标识,加强生物安全柜检测,规范医疗废物通道等重点领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优化工作路径、夯实工作职责,确保生物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