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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作者:邹城人民医院    来源:    浏览:0

1. 目的:对来院进修护士进行规范化管理。 

2. 范围:来院进修的外院护理人员。 

3. 定义:无

4. 内容: 

4.1 组织管理: 

4.1.1 护理部负责进修护士的资质审核、进修科室安排及进修教学质量控制、交纳进修费等。未 经护理部审核,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护士。 

4.1.2 入院后由护理部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去科室进修学习。 

4.2 基本要求: 

4.2.1 来院进修护士专业资格要求:需符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凡预计进修期 间有重要的事情如晋升、结婚、生育等请勿联系进修。

4.2.2 进修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原则上接收时间相对集中。 

4.2.3 来院进修护士经医院同意接收后,需持通知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 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服、2 张 1 寸彩照等到护理部办理进修手续。 

4.2.4 按文件规定收取进修费用,进修人员根据护理部出具的“交款通知单”到财务处交款,食 宿自行解决,医院不予安排。

4.3 进修程序:

4.3.1 进修申请:符合条件的拟来院进修人员需填写《邹城市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经单 位盖章后到护理部报到,完成学历、护士执业及职称资质等认证工作。在确保资质认证合 格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进修。

4.3.2 岗前培训:进修护士报到后,由护理部办理进院手续,介绍医院及护理工作情况,培训医 院有关工作制度、患者安全目标、院感知识等内容。培训、考核单人心肺复苏及手卫生。 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胸牌,安排到相应科室进修;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在护理部培训,直至 合格或退回原单位。

4.3.3 科室带教:安排入科培训;制定进修护士带教计划并安排专人带教,及时组织护理查房及 业务学习。 

4.3.4 学习要求:进修护士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执业,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相关要求。 

4.3.5 结业考核:进修结束一周前,护理部结合科室评价对考核合格者颁发《邹城市人民医院进 修结业证》;凡自动终止进修或进修期间有违规违纪者,一律不办理结业手续。 

4.3.6 离院:办理相关离院手续,将胸牌交护理部销毁。